Sunday, December 03, 2006

活着的权利

今天,被报纸的头条,“毒死三儿不后悔。。。”给吸引住了。心里的震撼却是相当强烈的。涉嫌亲手灌三个儿子喝老鼠药,毒杀孩子的父亲在病床上受访时说,他不后悔这样做并坦承因为受钱财问题困扰,才与妻子带三个孩子走上绝路。

说实在的,我非常不能苟同那狠心的父亲的做法。他在毒死他的孩子之前,可又想过他的三个孩子是否愿意和他一同赴黄泉路?为什么要父亲的债,要用孩子的命来还呢?难道,那三个天真无邪的孩子的命只值三十千吗?

很多时候,父母亲总认为孩子是他们生出来的,他们有权利主宰他们的一切,甚至包括他们的生命。事实不然。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去尊重,没有人能剥夺任何人的生存权利啊!难道曾为人子女的父母们不能明白吗?

可怜那三个天真无邪的孩子,他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,还没来得及开拓他们的人生,还没看见人生的多姿多彩,还没经历人生的喜怒哀乐,就被他们的父母亲剥夺了一切,包括活着的权利。

无奈和忿忿不平的情绪一直在心里打转。感谢我有活着的权利,感谢我的人生由我自己掌握。和那三个小孩相比,我们可是何等的幸运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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